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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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我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在与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绿色生活创建、无废城市创建等工作,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分解落实任务。建立了市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市级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和各县(市、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主体责任。 根据《方案》,我市将按照“禁限、替代循环、规范”的思路,通过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以及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形成塑料污染多元共治体系。 《方案》提出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全市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全域“无废城市”基本建成。到2023年底,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底,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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