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
目标时间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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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生产销售
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
2020年底
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禁止生产
2022年底
禁止销售
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市县城以上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
全市县城以上建成区的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
2023年底
全市县城以上建成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
2025年底
实施范围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集贸市场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全市县城以上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
全市县城以上建成区餐饮外卖领域禁止使用
实施范围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餐饮外卖领域
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率先在全市星级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并逐步延伸至其他宾馆、酒店、民宿
全市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
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
快递塑料包装
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
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
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全市邮政快递网点降低使用量
其他
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