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玉环市漩门湾拓浚扩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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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发改农经〔2020〕211号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要求批复玉环市漩门湾拓浚扩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玉发改〔2019〕98号)收悉。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受我委委托对项目进行评估并提交了评估报告(浙规划院咨〔2019〕11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报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建设可充分发挥漩门二期、三期围区河湖综合调蓄功能,有效提升漩门湾区域整体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提高区域行洪排涝能力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对促进漩门湾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项目名称 玉环市漩门湾拓浚扩排工程 项目代码:2019-331083-76-01-056522-000 三、工程任务、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兼顾改善水环境等。 项目选址位于玉环市漩门二期、三期围区内。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湖泊及河道拓浚工程、水闸工程、淤泥处置等工程以及一期堵坝拆除工程等。其中,拓浚河道总长约19公里,拓浚湖泊面积约2平方公里,保留水面约18平方公里,新建水闸1座,改建水闸5座。 四、项目用海用地及拆迁安置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玉环市漩门湾拓浚扩排工程有关事项的复函》认定,该工程与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措施相符,明确“前山闸、泗头闸改建工程位于现行海洋功能区划外;知青塘闸改建工程位于已确权海域范围内,要做好利益相关者协调,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人民塘闸不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清单内,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玉环湖闸新建工程、苔山闸改建工程位于现行海洋功能区划边界,应在原海堤界址范围内或向陆一侧实施”。根据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认定,工程拟用地总规模2.9555公顷。 项目涉及搬迁人口2户2人,拆迁各类房屋面积1850.56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5640万元。工程建设资金除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由玉环市地方财政负责筹措。 六、项目法人及建设期 项目单位为玉环海洋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项目总工期为48个月。 七、项目招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和原材料采购等,采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 八、其他 下一阶段,项目业主应遵守国家和我省用地用海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并落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玉环市漩门湾拓浚扩排工程有关事项的复函》和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政策文件要求,优化调整部分水闸(玉环湖闸、苔山闸等)位置,进一步完善项目用海用地手续(知青塘闸、人民塘闸等),做好后续政策处理,确保与国家和我省用地用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玉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合。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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