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省经信厅的指导帮助下,在台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就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
(一)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化。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日常事务由办公室牵头,专人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严格落实《台州市经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2022年度台州市经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执行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机关合同风险评估机制。我局狠抓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高工作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建设,今年6月组织3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均已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证,目前执法证持有率为90%。
(二)推进行政文件法治化。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发文前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处室起草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相关政策措施,要求进行自我审查,认真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办公室复审存档。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相关文件,按程序补充审查;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文件,立即停止执行或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经办公室审查后再交由司法局审核,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同时,我局主动对往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清理,对一件代拟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交司法局核报市政府修订。
(三)推进行政执法法治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台州市经信局2022年“双随机”抽查计划》《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监管规则(试行)》《台州市经信局2022年度监管计划》,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监管效能,确保我局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地见效。按照“综合查一次”要求,与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新型墙体材料事项双随机抽查,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使用掌上执法系统。按要求对局执法人员开展了“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操培训,有效支撑了应用的全面使用。
(四)推进学法普法常态化。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浙江省经信厅组织的依法行政培训会议,先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在日常工作中,大力推动《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万名干部助万企”精准服务活动,全市共1143名助企服务员赴企走访,宣传政策法规,实现全市营业收入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全覆盖。
(五)推进惠企施策法治化。全面落实“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一年来累计在惠企政策协同管理平台上导入政策2538条,惠企政策发布情况全省排名第二;5+4政策发布数155条,居全省第三。印发《台州市工业企业“减负纾困”“稳进提质”政策汇编》政策宣传册,制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汇编》《台州市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汇编》政策电子书,线上线下结合开展惠企政策宣传。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圆满完成清欠工作任务。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在拟草市政府综合政策文件时,对部分条款未深入研究审核,导致条款存在歧义容易引起误解。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局长屈文斌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信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对有关法治问题亲自过问,及时研究解决,更好完成法治建设任务。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作为党组和全员重点学习内容,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三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四、2023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梳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相关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前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细化政策法规责任分工,明确各处室职责,建立高效的运转体系,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持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加强执法人员的履职管理,提升履职尽责的本领和能力,切实按照工作职责履行好监管盐业、监控化学品和新墙材的管理职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监管工作任务。加大我局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力度,对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有针对性的增加经信系统相关业务的执法培训和考试,并且对新加入经信系统的人员,每年不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和考试,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
(三)广泛深入开展各项执法活动。根据年度行政执法活动的工作计划,加强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管和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持续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合,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维护和管理,认真履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对监控化学品企业、盐业企业和新墙材企业实行跟踪监管,真正实现监管无缝对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无死角、无盲区和无隐患。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备案审查机制,坚持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实现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和民主化。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并依托行政垄断行为智能监测应用系统,对涉企政策文件进行审查,同时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对存在问题的政策条款进行修订。
(五)加强对涉企政策的普法宣讲。注重加强《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涉企政策法规的解读宣讲,进一步提升企业对政策法规的“知晓度”,提高政府部门及广大企业依法守法、诚实守信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