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民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三第27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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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军辉、梅冰泠、项修波、孙志俊、王伟文、付斌等6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应对老龄化养老服务政策的建议》(三第27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浙里康养”决策部署,把老龄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加大投入,强化措施,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康养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养老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 一、养老服务支持政策体系逐步构建 出台《台州市居家养老条例》,从地方立法层面对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规范;制订《台州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台发改规划〔2021〕113 号)《台州市康养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台政办函〔2021〕35号)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养老服务发展建立纲领;出台《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用)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9号)等文件,明确“配套建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进一步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政策。明确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重达到 55%以上。设立发展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建立各项补助制度,大力支持养老事业。 二、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建成 截至2022年7月,我市共有241家养老院,2.8万张床位,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59.7%,在院老人约1.3万人;全市拥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170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7个,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网络。在此基础上,我市积极推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专业化托管,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落实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专业运行经费每年每家平均不少于3万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每年每家平均不少于8万元,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照料中心在助餐、培训等方面对居家养老的支持作用。同时,培育引进了“上海长庚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星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普亲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锡朗高养老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省内外知名养老服务组织加盟我市养老服务行业,逐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设施的专业化、连锁化运营水平。目前,全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实行专业托管,2343个城乡社区照料中心实行专业托管,托管率超过70%。 三、养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初见成效 制定了《台州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出台养老护理人才激励政策,按照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到高级,设立岗位津贴制度。建立市级、县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基地、家庭照护者培训基地,分层分级实施培训,2021年培训各类养老护理人员和家庭照护者1.8万人次。当前台州已审核评估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社评组织共有6家,分别是台州技师学院、台州开放大学、浙江吉利技师学院、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玉环市技工学校和三门技师学院,已备案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3家,为台州恩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台州恩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临海丽景分公司、玉环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鉴定机构的数量和能力能满足16000人/年的培训需求。2022年1-5月,全市已开展培训并鉴定养老护理员1652人次,其中初级工815人次,中级工837人次;发证1237人次,其中初级613人次,中级624人次,获证率74.88%。截至目前,每万老年人拥有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人以上,超过省定年度目标(每万老年人拥有养老护理员数22人),专业化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已初具规模。同时,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以赛促训,提高实操能力,高质量推进养老护理服务队伍建设。建立社区公益助老员、困难老年人探访慰问制度,印发了《台州市社区助老员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弥补城乡社区为老服务力量的不足。 四、老龄工作与“医养结合”持续发展 我市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持续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一是大力建设医养结合机构,截至2022年3月底,我市设立的医养结合机构共有29家,其中两证齐全的28家,正在申请养老机构备案的1家;其中纳入医保定点的有22家;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有16家,医疗卫生机构中开展养老服务的机构13家;共设有床位7402张,其中医疗床位3172张,养老床位4230张;医养结合机构中共有在岗职工3439人,其中医疗卫生服务人员2675人,养老服务人员764人。二是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自2019年开始,路桥区峰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项目试点,建设医养结合康复病房,配备多种康复理疗设备,设立康复区、护理区和安宁疗护病床,于2020年9月底投入使用。截至2021年底,我市共有16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康复护理、长期照护或安宁疗护服务。三是强化老龄工作政策与制度保障。2021年编制了《台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此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全面发展,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 虽然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相当的距离,正如建议中指出的,养老管理机构偏弱,养老院资源结构性短缺,专业服务人员队伍偏少,缺乏中长期规划等,下一步,我们将对标“两个先行”,坚持补课与赶超并重,加快构建党建统领多方协同助力“浙里康养”工作体系,推动养老大投入、大发展,加快在老龄工作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台州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台州养老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富裕富有、普及普惠、尊老孝老、乐活乐享的可感知图景,打造“颐养台州”金名片。 一、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一是以贯彻实施《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为契机,研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完善居家社区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专班推动我市“浙里康养”建设。制定《台州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实施方案(2022—2025 年)》,聚焦标志性成果和突破性抓手,全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高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三是制定《“浙里康养”台州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行动方案》,推动健全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构建共同富裕背景下城乡老年助餐体系。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养老服务触手可及”的目标,以1万名常住老年人配建不少于300张床位为规划单元,加快台州市区及6个县(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规划编制。目前,《三门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已完成初稿,专项规划对三门县养老设施的用地布局、结构体系、分级配置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可分为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老配套服务设施三大类。其中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分为县级、街道(乡镇)级、社区(村)级三级配置。根据该规划,至远期,全县规划养老机构共46所,其中,中心城区13所、珠岙镇4所、亭旁镇6所、横渡镇3所、健跳镇7所、浦坝港镇9所、花桥镇4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内容,明确其建设规模和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切实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二是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按照“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工作思路,裁撤“低小散”,发展高质量养老机构。今年我市将继续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撤并转型规模过小,服务水平低的乡镇敬老院,保留作为敬老院的提升到二级养老机构以上标准。制定机构养老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根据规划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增加床位供给,有效满足我市老年人入住需求。投资3.9亿元建设的全市最大的医养结合型公办养老机构市社会福利院一期项目(800张床位)将于近期建成投用,同时,全市目前规模最大的民办养老机构项目温岭沁溪源国际颐养城(2500张床位),也预计将于今年建成。今年我市预计总共将有11家养老机构竣工,增加床位5000余张;2022年-2024年各地计划建设项目57个,计划建成或开工建设床位2万余张,随着这些新建、改扩建项目的陆续投入使用,将更好满足我市老年人入住优质养老机构的需求。 三、做好服务质量提升基础。一是做优养老服务供给。加快推进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同步摸清养老服务需求,形成老年人综合数据库。持续推进“百镇千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行动,积极发挥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功能。持续推进助配餐覆盖,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兜底保障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到2023年底实现老年助餐网络全覆盖。二是强化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养老服务补贴要求,在确保基本保障对象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引导服务机构根据补贴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康复护理、安全援助等多样化的服务。积极培育台州本土品牌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建立养老服务专业组织的服务评价制度,引导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种类。 四、加强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切实提升养老护理人员待遇。全面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奖补、岗位津贴等有关政策,适时扩大岗位津贴覆盖面,做大做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二是完善养老护理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政策。延续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养老领域创业、就业,符合相应条件的,给予创业补贴、就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三是提升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数量。统筹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实训)资源、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包括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开放,落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与公办同类机构同等待遇。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评价组织试点情况,向省里申请增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评价组织数量,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评价组织中增加养老护理员评价资格,争取每个县市区都有养老护理员等级评价机构。四是实施校企合作提高培训积极性。积极支持各类职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鼓励引导新申请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成立养老服务的专业培训学校。积极指导各县(市、区)中等职业的卫生学校开设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学、管理学、护理学、社会学等专业,提高养老护理和医疗机构的专业护理水平。五是以赛育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台州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列入市级一类竞赛,获得第一名的选手,授予“台州技能大师”称号,给予1万元奖励;前二至五名授予“台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分别给予5000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选手授予养老护理员高级工、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全市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先培训后上岗,加大在岗人员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养老护理员积极参加技能培训,更好地为台州的养老事业发展服务。 五、深化“医、康、养、护”协同发展。竭力打造一体化服务网络。根据地域、老年人口数量和需求类别,合理布局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数量和种类,形成老年人方便可及的一体化服务网络系统。鼓励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在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区域依法开设护理站,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举办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机构。推广三门亭旁镇康养联合体建设的模式,2022年,全市再试点建设20个“康养联合体”,争取到2025年实现康养联合体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 感谢你们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徐富立 联系电话:88698301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民政局 2022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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