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的征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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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发挥以赛育才作用,构建技能型社会,我市拟于下半年举办台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现公开征集大赛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现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职业工种为主,鼓励各行业单位选择我市临港产业带五大城建设中从业人数多、覆盖面广、具有特色、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重点紧缺、新职业、新业态以及“一老一小”相关职业工种组织开发大赛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承办单位为在我市具备办赛条件和意愿的市级相关部门、群团组织、职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大型企业,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并具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竞赛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和开通参赛选手网上报名通道的能力。 2.具备举办相关职业技能竞赛的实践经验、技术支持以及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和器材,有完善的竞赛实施方案、竞赛规则、评分方法和标准,有完善的赛务、安全、环保等保障措施,并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保证。 3.具有与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裁判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二)竞赛所设置的职业(工种)一般应为本行业中具有代表性,且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标准。 (三)市人力社保局将综合往年办赛效果和征集情况择优遴选竞赛项目。 三、申报材料 各有关部门(单位)在申报竞赛计划时,需提报以下材料: (一)《2023年度台州市职业技能大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请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报告和实施方案。申办报告应包括本单位的情况简介、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可行性分析等内容。实施方案应包括竞赛名称、竞赛主题、竞赛职业(工种)、组织领导、竞赛命题标准及方法、参赛人员及条件、竞赛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竞赛方法、评分标准、奖励办法、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竞赛项目所需场地、设备、技术检测手段、专家队伍及经费预算方案等情况介绍。 四、支持政策 (一)对竞赛中涌现出的技能拔尖选手给予相应奖励。对获得市级一类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台州技能大师”称号,给予1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前二至五名、二类竞赛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台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给予5000元奖励。对获得市级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优先推荐“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市级竞赛前三名且年龄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台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二)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按技术文件编制标准认定高一等次的技能等级;优胜奖获得者认定为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的技能等级,已有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等级及以上的,不再重复认定。 (三)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技能大赛承办单位3万元至6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五、有关要求 (一)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须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竞赛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4月3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职建处(市政府大楼1440室,联系人:严宇才,联系电话:88510516)。 台州 2023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