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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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上午,我市举行《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龚海波主持。市司法局局长邵宣豪、副局长马健及律师工作处处长郑麟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新华网、浙江日报、浙江之声、浙江交通之声以及市级各报纸、电视、广播频道和网站应邀参加会议。 发布会上,邵宣豪介绍了近年来我市律师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邵宣豪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律师行业发展,出台《实施意见》,旨在吸引更多的优质律师资源,壮大台州律师队伍,提升律师素质,丰富法律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服务需求,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实施意见》明确,设立推进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基金,采取系列措施提升 在律师行业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方面,据邵宣豪介绍:市六届二次党代会提出“两个先行”和“三高三新”的工作目标,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台州实践。律师队伍作为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将聚焦中心工作当好制度治理“智囊”、政府治理“顾问”、基层治理“参谋”,努力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到2025年,全市将推动培育覆盖建筑房地产、破产重整、政府法务、公司法务、金融保险、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重点领域的专业特色强所10家以上;培育20名以上的综合性品牌规模律师事务所25家以上,50名以上的律师事务所5家。对首次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高端律师人才,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的律师事务所;牵头制定与律师行业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标准的,对本市律师事务所为企业在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都给予奖励。 在推动公职律师发展方面,据马健介绍: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已经于2022年5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建设的实施方案》,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对于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做了进一步明确。一是实施“引才工程”,壮大队伍规模。 在支持青年律师培育和发展方面,据郑麟介绍:《实施意见》作了不同层次的规定。一是设立初次执业律师补贴,对首次获准执业时年龄未满35周岁的专职律师,从执业获准之日起3年内,按照每年1万元的标准逐年予以补贴。新执业律师在领取执业证书后的第一次年检免缴个人会费,第二次年检减半缴纳个人会费。二是全面实施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育行动计划,对晋升律师专业技术职称,执业后取得博士学历或者硕士学历,以及首次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分别给予奖励。三是把律师人才引进工作纳入我市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范围,鼓励本地律师事务所从市外引进专业领域带头人和高端法律服务人才,提升法律服务层次。 对于《实施意见》出台后的保障方面,据马健介绍:《实施意见》是市级的指导性文件,鼓励各县(市、区)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地区扶持律师行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律师行业发展短板和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鼓励各县(市、区)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提升本地区律师队伍业务能力,扶持政策所涉及的资金。对各县(市、区)制定的扶持政策,要求不低于台州市本级的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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