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司法局出台实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八条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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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市“实干争先”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聚焦打造台州营商环境3.0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服务,2月9日,台州市司法局印发《台州市司法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八条举措》,助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十八条举措的简要内容如下: 一、加快推进涉企地方立法 组织开展《台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台州市“共富工坊”建设管理规定》《台州市扩大技术工人中等收入群体若干规定》3部地方性法规审查并按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加强涉企制度合法性审查 规范涉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强化落实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征集程序,实现市政府涉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100%。 三、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部署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文件中存在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的内容,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 举办台州市第三届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峰论坛,集中研讨法治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举措。实施《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专项宣传,发布法律服务企业经营和涉企纠纷化解、涉企复议应诉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五、深化“无证明城市”改革 做好“减证便民”宣传,落实402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健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减轻企业办事负担。 六、 推广“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制定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承诺书范本。实现“执法+服务”有机结合,进一步推动企业在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合法化规范化。 七、深化涉企行政争议案件监督 完善市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聘请市政府第三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开展涉企行政争议案件回访,严格执行复议文书履行、错案线索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复议文书履行率 八、推进涉企行政争议化解 构建行政争议“1+N”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行政复议陪议员、专家咨询委等队伍作用,优化涉企行政争议调解力量,推广行政诉讼e监督应用,实现全年复议后起诉率低于15%。 九、优化涉企行政复议服务 在全市80%以上乡镇(街道)设立服务点,为乡镇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捷服务。编制涉企典型案例,加强复议工作宣传,提高行政复议首选率和知晓率。 十、拓展“守法贷”服务领域 扩大“守法贷”“守法惠”服务项目,重点面向发展潜力大、信誉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小微企业,推出“信用证融资+交费”守法贷产品。 十一、完善“千所联千会”工作机制 持续引导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与工商联所属商会结对联系重点企业,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商会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提供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纠纷化解、维权指引等法律服务,实现所会联动覆盖率80%以上。 十二、推动中小微企业法治智检 推广应用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法治智检系统,为全市顾问企业开展专项法治体检。迭代升级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法治风险检测、三色预警、守法惠等场景。全年服务企业2万家以上。 十三、开展法律护航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行动 建设台州市海事海商公共法律服务站,通过律师服务团成员轮岗坐班的方式实现海事海商纠纷调解、国际商事法律咨询、贸易摩擦预警等服务常态化开展。 十四、实施公司律师提质增效工程 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和国有企业普遍建立公司律师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公司律师全覆盖。 十五、提升仲裁便企助企实效 在各商会组织设立仲裁工作站不少于10家,探索成立商事仲裁调解中心,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台州联动创新区设立工作站,力争全年结案率达到80%以上。 十六、构建公证+涉企类政务服务新模式 实施涉外公证与领事认证“一条龙”服务,实现“公证‘最多跑一次’率达60%”,“全省通办公证事项达80%”,为企业办理减免公证费服务400件。 十七、拓宽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 在重点企业、重要园区和商业平台推动设立商事调解组织,着重加大涉经济纠纷类专职调解员队伍配备,实现人民调解满意率96%以上。 十八、培育涉企法治力量 成立公益法律服务团,建立涉外企业目录清单,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一委一库一团”建设,推进全链式涉外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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