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178/2020-664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17 |
信息来源: 台州市科技局 | 发布时间: 2020-01-17 16: 37 |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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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科技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举措。本报告所列统计数字的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群众知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全力做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化。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制度保障。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机关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迅速制定《2019年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与增强工作效能、提高服务水平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市科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确保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和科技信息研究所共同负责,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拟公开的信息,经局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进行统一发布,特别重大的信息需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发布,从而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把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务公开的每个环节,经常性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查,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台州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
(二)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建立完善以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为主体的政务信息公开和科技服务平台,及时公布市委重点工作、相关政策及其解读,第一时间为全市科技企业、科技工作者提供项目对接、普惠政策等信息服务。围绕台州科技新长征,对科技方面的重大政策、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进行梳理汇总、集中发布,并及时进行解读释疑。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0条,其中,在中国台州网公开信息623条(公告公示96条,政务活动43条,计划总结2条,建议提案6条,重点项目28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规范性文件2条,其他文件2条,政策文件27条,政策解读2条,人事信息1条,其他业务信息425条,重点领域3条,年报2条。;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977条,其中科技动态468条,公告公示96条,重点领域3条,县市动态372条,工作信息8条,办事服务14条,民意调查3条,政策文件13条)。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77条,“台州科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314条。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对中央和省市各级出台的各项科技政策,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途径进行解读。2019年,为更好地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局制定出台并及时公布了《台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台州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以增进公众对科技工作的了解和运用。
(三)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最多跑一次”为抓手,建立完善“互联网+科技服务”模式。在全省科技系统率先出台《科技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重点推进“科技大脑”建设,促进市县科研项目管理一体化,已实现全部办事事项“全网办”、“零次跑”的目标。2019年,已实现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填报内容、评审时间等三个工作指标压缩三分之一的目标,科技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科技信息孤岛打通、科技数据资源共享等三次数字化转型工作已实现100%的目标。加快推进“掌上办事”。 提供手机APP、科技云平台移动端等一键申领使用创新券服务,优化操作流程,减少填报内容,实施容缺受理,缩短办理时间,逐步实现“即领即用、见票即兑”。同时,扩大创新券规模和使用范围,支持本地企业使用创新券支付异地创新载体服务费用。2019年,全市发放创新券5948万元,企业接受服务6325次(居全省第2位),兑付时间较往年缩减三分之一。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信息公开强化科技经费、科技项目等科技工作重点领域的“阳光管理”,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认真实施《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阳光监管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阳光监管的实施方案》,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台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台州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部门预算》等相关信息,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补贴、创新券兑付、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资助等重点信息。
(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对申请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和形式的规范性。2019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都在交办期内按照当事人的要求给予答复,并及时提交了反馈单。2019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的情况。二是积极畅通民意渠道。进一步健全回应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及时回应关切,积极接受社会和群众的询问和监督。对公众的咨询、投诉等诉求,及时了解情况、认真答复,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同时,善于吸纳民意,积极改进工作,最大程度避免了公众对方针政策、办事流程的误解误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5 | 5 | 5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1 | 13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 | -3 | 185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2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 | 11824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2019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了公开内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发布渠道也不够广泛等等。下阶段,市科技局将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完善信息公开的规范和程序,不断扩宽公开渠道,持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加大科技政策、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科技工作进展等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得更紧更实,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地方。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我局未产生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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